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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班(二期)在我校开班

来源:政法学院 作者:何映桥 编辑:黄燕纳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1:51 浏览次数:【字体: 【打印正文】

11月18日上午,兴业县、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班(二期)于我校东校区明德楼306教室举行开班式。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周伟萌,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树冲,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宁毅以及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本次开班式。开班式由宁毅主持。

周伟萌为开班致辞,他对培训班的全体学员表示欢迎,向支持本次培训班开展的领导专家和老师们表示感谢,并对我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定位和办学成果等基本情况作简要介绍。他对全体学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高度重视本次研修学习活动,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去,确保学有所获;二是克服困难,遵守纪律和注意文明礼貌,坚决完成学习研修任务;三是主动思考,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吕树冲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要深刻认识它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把握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推动最高检最新的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护航法治改革、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他希望每位同志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